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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举行湖南湘水缘殡葬基本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听证会公告(第2号)

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举行湖南湘水缘殡葬基本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听证会公告(第2号)

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关于举行湖南湘水缘殡葬基本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听证会时间、地点,定价方案,制定价格有关的成本监审办法和结论,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7月3日上午9:00

地点:湖南湘水缘(具体地址杨嘉桥镇金笔村)

二、定价方案

湖南湘水缘长生陵园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关于申请殡葬基本服务价格政府定价》,依据《湖南省定价目录》、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湖南湘水缘长生陵园有限公司经营成本的审核,结合周边县市参考,考虑经营者的实际和用户的承受能力,现将湖南湘水缘长生陵园有限公司殡葬基本服务价格政府定价方案制定如下:

(一)基本情况介绍

湖南湘水缘长生陵园有限公司,于2003年夏开始筹建,于2007年4月开园营业。规划面积4808亩,批准建设用地1200亩,已依法取得土地592亩,公墓开发使用346亩。现有员工400余人,在保证服务湘潭县域内病亡居民的同时,面向长株潭三市病亡居民提供殡葬服务。

圆满殡仪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圆满中心),是由湖南湘水缘长生陵园有限公司投资,经湘潭县人民政府、湘潭县民政局批准建设的,一座集追思悼念、殡葬礼仪、遗体火化于一体的现代化殡仪服务中心。规划建设依《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2017〕60号文件要求的Ⅰ类殡仪馆为标准,项目占地面积约30亩,计划总投资5亿余元,目前总投资已建成一期工程2亿多元,建筑面积6423m2。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为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依据辖区殡葬服务需求量,现规划建设了悼念礼厅20间、火化礼厅2间及服务大厅、办公区、餐厅、大型停车场等配套功能设施。

圆满中心设有:接案部、客服部、礼仪部、火化部、行政部、网络运营部,现有员工45人。

(二)拟制定价格水平或者定价机制的具体项目

1、火化费

2、遗体接运费

3、骨灰寄存费

(三)拟制定的价格水平

1、火化费:拣灰炉遗体火化850元/具(含骨灰收捡);

2、遗体接运费

(1)遗体接运普通车(购车款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起步价190元/具(超过30公里每公里加收2元);高档车(购车款10万元以上)起步价280元/具(超过30公里每公里加收2元);

(2)等候延时费:30分钟内(含)不收费;超过30分钟后按20元/每30分钟标准收取,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

(3)遗体抬运费80元/具(上、下车及2楼(含)以下抬运、两层以上每层加收10元,使用电梯不收费);

3、骨灰寄存费:骨灰寄存费6元/盒/月(含寄存证)。(四)拟制定的定价机制主要内容、适用条件

根据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殡葬基本服务价格由市(州)、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在成本监审的基础上,按照非营利原则,根据财政补贴情况从严核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殡葬基本服务价格的直接成本由下列项目构成:

1、火化费:火化机消耗的水、电等能源,骨灰收敛,火化间和火化机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折旧,定岗人员的工资及管理费用等。

2、遗体接运费:遗体的消毒、抬运距离(含平面和垂直距离),租用灵柩车车型(高、中、低档),灵柩车等待延时,定岗人员的工资及管理费用等。

3、骨灰寄存费:建设骨灰寄存建筑物及设备的维修、折旧,水电消耗费用,骨灰寄存保管人员工资及管理费用等。

(五)拟制定价格水平的依据和理由

1、根据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民政厅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规定,殡葬服务价格依据服务项目的重要程度和竞争条件,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其中遗体接运(含抬尸、消毒、起步价和每公里价)、火化、存放(含冷藏)和骨灰寄存等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2、湖南湘水缘长生陵园有限公司殡葬基本服务价格政府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3、长株潭地区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7)

(六)拟制定价格水平或者定价机制对经济、社会影响的分析

1、殡葬基本服务价格政府定价是惠民利民便民的重要举措。2014年12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5-2020年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指出:争取到2020年,实现应火化遗体全部火化,火化区火化率达到100%,火葬区范围由原有的103个县市区扩大到全省所有的县市区。湘潭市辖1县2市2区,即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雨湖区、岳塘区。全市常住人口280万人,我市近年来死亡率维持在7‰左右的水平,即年死亡人数为2万人的水平。圆满殡仪服务中心已经县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并授权县民政局于2020年3月下发了验收合格,准予运营的批复。基本殡葬服务是殡葬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圆满殡仪服务中心火化功能启用前必须确定其价格标准,并按要求公示公开,使殡葬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2、确定基本殡葬服务价格标准,有利于规范企业经营。为持续优化殡葬服务收费,体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确保规范企业收费,我局在湘水缘提供有效数据的基础上从细从严开展成本监审和定价工作,促使企业进入良性健康循环发展,并要求企业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3、殡葬基本服务价格政府定价有利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殡葬改革是我国各项改革的重要工作之一。国务院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于1997年就发布了《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条例》指出“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同时还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规划。”2002年5月1日起实施的《湖南省实施<殡葬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殡改工作的领导,把殡葬管理纳入政府的目标管理,把殡葬事业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把殡葬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列入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火葬区的县(市、区)应当建立火葬场、殡仪馆。”湘潭市2019年殡葬改革重点工作考核办法中指出湘潭县第一项工作任务即为“启动带火化功能殡仪馆开工建设”。由此可见,建设好殡葬基础设施,既是贯彻实施殡改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同时对于改革丧葬陋俗,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而确定基本殡葬服务价格标准,是落实惠民政策推进殡葬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必须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

(七)其他与制定价格水平或者定价机制有关的资料。

长株潭地区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

1、湘潭市殡仪馆政府定价项目服务价格标准(向其馆长咨询,此标准是2000年前制定的标准)

(1)拣灰炉遗体火化800元/具(含骨灰收捡);

(2)遗体接运普通车起步价120元/具(超出10公里外,每公里加价3元)、中档车起步价150元/具(超出10公里外,每公里加价4元);

(3)遗体抬运费60元/具(上、下车及2楼(含)以下抬运、平面抬运,3楼以上每层加收10元);

(4)遗体接运延时费: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按20元/小时标准计算,超出时间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2、长沙市明阳山殡仪馆政府定价项目服务价格标准(依照长发价服〔2016〕91号执行)

(1)拣灰炉遗体火化800元/具(含骨灰收捡);

(2)遗体接运普通车起步价100元/具(每公里加收2元)、中档车起步价240元/具(每公里加收2元);

(3)遗体抬运费60元/具(上、下车及2楼(含)以下抬运、平面抬运,3-7楼每层加收5元,8楼及以上每层加收10元);

(4)延误费、空驶费:3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30分钟按20元/每30分钟计算,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空驶费按应收取的运输费减半收取;

(5)骨灰寄存费70元/盒/年(含寄存证)。

3、株洲市福寿山庄政府定价项目服务价格标准(株发改发〔2020〕33号)

(1)拣灰炉遗体火化800元/具(含骨灰收捡);

(2)遗体接运普通车起步价190元/具(超过30公里每公里加收2元)、高档车起步价280元/具(超过30公里每公里加收2元);

(3)等候延时费:30分钟内不收费,30分钟后按20元/每30分钟标准收取;

(4)遗体抬运费50元/具(上、下车及2楼(含)以下抬运、两层以上每层加收5元,使用电梯不收费);

(5)遗体冷藏8元/具/小时;

(6)骨灰寄存费72元/盒/年(含寄存证)。

三、与制定价格有关的成本监审办法和结论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湖南湘水缘长生陵园有限公司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成本监审。

2、项目由来:该项目是湖南湘水缘长生陵园有限公司向县发改局申请殡葬基本服务价格标准政府定价。经湘潭县发改局审定,符合价格制定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8号令)由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本次成本监审。

3、监审对象及范围:本次成本监审对象为湖南湘水缘长生陵园有限公司。监审的主要范围是殡葬基本服务政府定价的火化费、遗体接运费、骨灰寄存费涉及的各项支出费用。

4、被审单位基本情况:

湖南湘水缘长生陵园有限公司,于2003年夏开始筹建,于2007年4月开园营业。规划面积4808亩,批准建设用地1200亩,已依法取得土地592亩,公墓开发使用346亩。现有员工400余人,在保证服务湘潭县域内居民的同时,面向长株潭三市广大居民提供殡葬服务。

2004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决定:“在杨嘉桥镇金桥村建设一个集公墓、殡仪馆、火化场于一体的园林式‘湘潭金峰长生陵园’(2009年更名为湖南湘水缘长生陵园)”,2015年列入湘潭市、湘潭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按照湘潭县人口基数和《殡仪馆建设标准》,此项目定位为一类殡仪馆。项目占地19372㎡,目前已完成殡仪服务中心(火葬场)一期工程,建设建筑面积6423㎡,主要建设有殡仪厅20间、火化车间1个(火化炉两座)及圆满餐厅660㎡、停车场及公共活动场所6400㎡,建设殡仪服务中心已投资累计约2亿元。

项目建成后能够满足湘潭县城镇居民死亡后火化需求。同时应政府要求,杨嘉桥镇、易俗河镇和河口镇三个镇的集中治丧场所设立于殡仪服务中心。

5、监审工作时间:2020年4月25日至5月25日。

(二)成本监审的依据及成本项目的构成

1、一般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第7号令);

(3)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第8号令);

(4)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2〕673号);

(5)《湖南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服〔2016〕128号);

2、特殊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 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

(3)《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

3、被审单位提供的依据

(1)湖南湘水缘长生陵园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事业性支出明细表及有关原始凭证合同等资料;

(2)殡葬基本服务政府定价的火化费、遗体接运费、骨灰寄存费成本监审表;

(3)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折旧监审表;

(4)岗位在职工人数统计表;

(5)其他相关资料;

4、成本项目的构成

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殡葬基本服务价格的直接成本由下列项目构成:

(1)火化费:火化机消耗的水、电等能源,骨灰收敛,火化间和火化机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折旧,定岗人员的工资及管理费用等。

(2)遗体接运费:遗体的消毒、抬运距离(含平面和垂直距离),租用灵柩车车型(高、中、低档),灵柩车等待延时,定岗人员的工资及管理费用等。

(3)骨灰寄存费:建设骨灰寄存建筑物及设备的维修、折旧,水电消耗费用,骨灰寄存保管人员工资及管理费用等。

(三)成本监审的程序

1、通知湖南湘水缘长生陵园有限公司按规定及时提交火化费、遗体接运费、骨灰寄存费成本监审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成本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提交资料含下列内容):

(1)湖南湘水缘长生陵园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事业性支出明细表及有关原始凭证合同等资料;

(2)殡葬基本服务政府定价的火化费、遗体接运费、骨灰寄存费成本监审表;

(3)固定资产原值和固定资产折旧监审表;

(5)岗位在职工人数统计表;

(6)其他相关资料(含请示、殡仪服务中心情况介绍、验收合格的批复);

2、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湖南湘水缘长生陵园有限公司报送资料进行初审,确认资料提供完整,按规定转入具体的监审程序。

3、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实地进行成本监审工作,审核了湖南湘水缘长生陵园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事业性支出明细表及有关原始凭证合同等资料,对相关成本数据进行归集,听取了湖南湘水缘长生陵园有限公司的意见。

4、核定定价成本。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通过实地考察后,根据成本项目、成本数据的具体情况,提出成本监审意见,起草成本监审报告初稿,征求湖南湘水缘长生陵园有限公司意见,根据其反馈意见完成复核后,出具正式火化费、遗体接运费、骨灰寄存费成本监审报告,并送达至该单位。

(四)成本数据的调整及理由(详见附表)

根据成本监审的有关规定,结合被审单位的实际情况,本次成本监审核减费用火化费203678.5元,遗体接运费442154.32元,骨灰寄存费22301.2元,共计核减668134.02元,具体成本数据调整如下:

1、火化费:

(1)核减培训费8000元

(2)核减火化机费用24890.28元

(3)核减火化机房固定资产折旧170694.2元

2、遗体接运费:

(1)核减工资薪酬392328元

(2)核减差旅费8800元

(3)核减燃油费30413.37元

(4)核减过路过桥费8480元

(5)核减遗体接运车辆固定资产折旧2132.95元

3、骨灰寄存费:

核减骨灰寄存室固定资产折旧14597.03元

(五)定价成本结论

经监审,火化费为1182.05元/具、遗体接运费为755.07元/具(含抬体、消毒、起步价、每公里价,其中抬体124元/具)、骨灰寄存费为6.14元/具.月(详见附件)。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次监审数据及资料由湖南湘水缘长生陵园有限公司提供,该单位对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本次监审结论,仅作湖南湘水缘长生陵园有限公司殡葬基本服务价格政府定价参考,不做其他依据。

四、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名单

1.听证人

谭文忠     县发改局党组成员

刘文扬     县发改局价格管理和成本调查股股长

袁再兴     县发改局价格管理和成本调查股副股长

卢思源     县发改局价格管理和成本调查股工作人员

2.听证会参加人22名(排名不分先后)

(1)群众(消费者)9名:

王宇琳

湘潭县易俗河镇凤凰路11号

139****7121

汪德伏

湘潭县易俗河镇金鹏小区

131****6220

江崇山

湘潭县易俗河镇潭煤宿舍18栋

136****2151

赵瑞英

湘潭县易俗河镇尚御尊城

189****1723

郭醒思

湘潭县易俗河镇金桂北路滨江花苑1-2-102

152****4262

罗淑秋

湘潭县易俗河镇雪松路潭煤宿舍

158****2416

周可能

湘潭县易俗河镇城塘小区11栋301

182****4345

刘爱华

湘潭县易俗河镇瑞莲路

150****9485

王圭崇

湘潭县易俗河镇紫薇路龙江名庭

138****7448

(2)经营者2名:

袁  佳

湘水缘公司

187****0527

李湘红

湘水缘公司

187****8868

(3)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

周  威

县莲乡土地公司

138****9758

(4)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2名:

赵新明

退休干部

150****8635

刘炼超

湖南碧泉律师事务所

158****2288

(5)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听证会的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8名:

李志平

县人大代表

139****9718

周  令

县政协委员

139****9349

黄  鑫

县政府办

198****2888

黄治凡

杨嘉桥镇政府

139****5176

刘  纲

县民政局

139****7308

赵自强

县民政局

158****7353

王大洪

湘潭县消费者委员会

138****2838

张先光

金笔村

137****3847

3.旁听人员3名

鲁君华

湘潭县易俗河镇雪松中路城南春天

139****8608

杨子龙

湘潭县河口镇白米村桐车组

186****1108

赵先南

湘潭县排头乡隐山村上坳组

135****2268

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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