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想复婚但是婚前买的房子能写上对方名字不
当你和爱人买了房子之后,你当然可以把她/他的名字也写到房产证上去,这样的话,这个房子就算是你们两个人共有的财产啦。
但是,如果你们是在结婚之前买的房子,而且所有的房款都已经全部付清了,那这房子就算是你或者是你的另一半的个人婚前财产哦,将来要是离婚的话,这房子可不会被当成夫妻共同财产来分的呢。
再来说说,如果是在结婚前,你们只付了房子的首付款,剩下的钱都是通过贷款来还的,那么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你或者是你的另一半的名字(或者还加上了你的父母),这房子其实还是属于你或者是你的另一半的个人婚前财产。
不过,只要是在你们领证以后还的贷款部分,那就是你们夫妻俩共有的财产啦,将来要是离婚的话,这部分钱可是要被拿来平分的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拆迁房按人头分住房面积离婚怎么分
拆迁后按照人口来分配住房的问题,你们俩离婚之后怎么分这套房子呢.这里面可大有门道哦。
首先得看看这房子到底是谁的,是不是咱俩结婚前就有的,还是婚后才添置的。
下面我就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你分析一下应该怎么分:
1. 首先看看,这个拆迁后的住房是你们私自购买的(也就是私人房产)吗.那么要是在你们俩都同意的情况下,这笔钱可以作为咱们共同的财产来分。
如果协商不下来,那就只能交给法院来处理啦,法院会考虑到每个人的实际情况,然后再做出公平公正的决定。
2. 如果这个房子是你在结婚前就已经拥有的,那么婚后得到的拆迁补偿款,以及你用这些钱买的新房子,理论上来说,这都是你自己的财产。
不过,如果拆迁款里面包含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者有些钱是为了鼓励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发放的奖金,或者在安置的房子里考虑到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那么这些钱就应该算作我们的共同财产,你也应该享受到其中的一部分。
3. 再来看看,这个拆迁后的住房是公家的房子吗.(也就是公有房产)如果补偿是按照人口、宅基地或者老房子的面积来计算的话,那么因为你的合法婚姻关系而得到的这份共有财产,你就有权享受其中的一部分。
离婚的时候,对方应该给你相应的补偿款。
4. 还有些地方,拆迁补偿款是按照被拆掉的房子的面积来计算的,没有考虑到同住人的因素。
这种情况下,拆迁补偿款应该归那个拿到公房承租权的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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