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
参加《党风政风热线》回复
12月29日,武乡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阎新平带领武乡县交通、农经、住建、国土、民政、扶贫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了长治广播电视台《党风政风热线》栏目。现将节目热线反映的问题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1.武乡县大有乡听众巩女士(183...1366)反映:2008年她的丈夫担任村里的村长,在任职期间为村里垫了很多钱,到现在也没有拿回来,她向县里反映过多次,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她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助尽快返还垫款。已经反映多次,一直得不到解决。
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大有乡人民政府,责任人大有乡党委书记张彦罡,当事人为巩翠娥。
经查,当事人巩翠娥系大有乡小庄村小庄沟自然村人,其丈夫白晋祥曾于2005年至2008年担任该村副主任。从2009年开始,巩翠娥一直反映村委拖欠其丈夫白晋祥垫付款事宜。历任领导都十分重视,并做了大量工作。2010年,乡党委、政府成立专门的调查组,抽调其他乡镇经管站专业人员对该村账务及有关单据进行了审核调查,最后确认应付白晋祥5981.89元,后经调解,双方结清应付款,巩翠娥也在息诉罢访书上签字承诺不再上访。
2011年开始,巩翠娥又陆续提出其丈夫仍有垫付款,并分别起诉至县人民法院。2011年,县法院(2011)武民初字第318号判决书根据部分村民的签字证明,判决小庄村委会偿还白晋祥垫付的村民安装自来水款76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随后村委会对所欠款项予以履行。2013年,巩翠娥再次向县法院起诉,因举证不足,县法院(2013)武民初字第54号判决书驳回其主张的代付村民张春旺信用社2100元贷款及利息和索要其支出的交通费、误工费5000元的请求。近年来,巩翠娥仍不间断上访,一直声称要求偿还其丈夫的3万元垫付款,但她只是主张金额,却一直说不明所垫付为何种款项,也拿不出相关证据手续,也缺乏当事人证明材料,乡村两级正在作进一步的调查核实,鉴于以上实际情况,建议巩翠娥向司法部门起诉,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2.手机号码为180...8119的听众咨询:上司镇岭头村的路况不好,什么时候修路?
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武乡县交通运输局,责任人为交通运输局局长邢玉宏,当事人为刘跃峰。
经调查,上司镇岭头村的路况确实不是很好,目前,县交通局已按村通水泥油路“通返不通”项目进行上报,已纳入武乡县2017-2020年“四好农村路”专项规划,计划2018年进行实施,目前正在进行前期工作。
3.手机号码为139...2410的听众咨询:“四好农村路”的标准是什么?
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武乡县交通运输局,责任人为交通运输局局长邢玉宏。
农村公路以 “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为目标,建设标准为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特殊路段不小于3.5米。局部受限路段经技术安全论证,路面宽度等可适当降低技术标准,但要完善相关设施,确保安全。经工作人员和当事人再次解说,当事人对答复比较满意。
4.手机号码为151...5334的听众咨询:家里的自留地能不能进行土地确权?
该问题承办单位为武乡县农经中心,责任人为县农经中心主任连树国,当事人为贾豁乡贾豁村村民韩薪。
工作人员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就此问题答复如下:家里的耕地已签订了二轮承包合同,那么依政策进行调查确权。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未纳入家庭承包范围的自留地,在这次确权中如果通过村民大会表决同意,群众无异议,并报乡镇经管站备案的可以按家庭承包方式予以确权登记,当事人对答复较为满意。
5.手机号码为134...8768的听众反映:武乡蟠龙镇蟠龙村街道的延伸线处有一条水沟,夏天异味太大,希望尽快治理。
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武乡县环保局,责任人为县环保局局长张晋宏。
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已经和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对水沟污染事实进行了调查,蟠龙镇政府已承诺认真研究建设污水收集管网,计划2018年春季组织实施,治理水沟污染。
6.手机号码为131...9288的听众咨询:刚就业的人员申报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武乡县房产管理中心,责任人为武乡县房产管理中心主任崔红斌,当事人为郝国庆。
工作人员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就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解释如下:一是持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计算起在5年之内的;二是具有本县常住非农户口;三是在本县劳动关系稳定,并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四是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县城规划区内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当事人对以上解释较为满意。
7.手机号码为159...6889的听众咨询:孩子现在读高二,今年“雨露计划”的补助款还没有发,不知是为什么。
我县2017年雨露计划申报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至2018年1月31日,现阶段仍处于申报阶段,还不到发放补助款时间。工作人员已经和当事人进行了沟通解释,当事人对解释较为满意。
8.手机号码为138...3398的听众反映:韩北乡关牛角村到大刀线的一段路还是土路,希望早日修路。
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交通运输局,责任人为交通运输局局长邢玉宏,当事人为赵金良。
经调查,韩北乡关牛角村为韩北乡刀把咀建制村下辖的自然村,现常驻人口不足30人,目前从土河至刀把咀建制村的村通水泥(油)路已经铺通,而通往关牛角自然村的道路还是等外土路,土路长0.7公里,路基宽度4-5米,晴通雨阻,给百姓出行造成不便。县交通局及乡镇在2016年12月已经对全县自然村通硬化路情况进行了摸底并上报,因自然村通硬化路目前还不在上级补助投资之列,需待投资落实后进行改造。经工作人员和当事人再次沟通,当事人对答复较为满意。
9.手机号码为152...0753的听众咨询:丰州镇南垴村进行移民搬迁的新址是哪里?另儿子刚娶了媳妇,新增人员的可以领到移民搬迁补贴款吗?
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武乡县丰州镇,责任人为武乡县丰州镇副书记魏晓红,当事人为丰州镇南垴村村民张国兴。
经调查,当事人是丰州镇南垴村村民,本户是贫困户,南垴村位于丰州镇东南方,由8个自然村组成,贫困户可享受插花移民搬迁政策,移民地点是县城,镇村已经为该户申报了移民搬迁项目,可以往县城搬迁。但其儿媳妇还没正式结婚,其户口不在张国兴户上,暂时不属于新增人员,扶贫开发系统上未录入,所以不能享受移民搬迁政策,工作人员已经进行了认真解释。
10.手机号码为155...8969的听众咨询:申请临时救助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怎么办理?
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武乡县民政局,责任人为武乡县民政局局长申俊杰,当事人为上司乡上司村赵小丽。
工作人员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就临时救助申请事宜解释如下:凡具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城乡困难家庭,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一.遭遇意外事故,人身、财产受到严重损害,在各种赔偿、保险、救助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急需救助的家庭;
二.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在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及社会帮扶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仍然超出家庭承受能力的急需救助的家庭;
三.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保障标准1.5倍以下,家庭成员在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自费生)就读,经其他教育救助和社会帮扶后,家庭负担仍然很重,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急需救助的家庭。
11.武乡县韩北乡听众赵女士(131...3031)的听众反映:2004年到2010年优抚、低保、老红军困难家属的危房补助等相关信息查不到,韩北乡政府和武乡县民政局相互推诿。希望县领导督促将信息公开。
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县民政局,责任人为县民政局局长申俊杰。
经工作人员和赵女士勾通,赵女士所反映的问题在2016年4月依据武乡县人民法院《协助调查通知书》([2014]武民初字第378-12)已进行过调查,当事人反映王玉萍同志2004年至2010年期间享受低保、优抚、老红军困难家属的危房补助待遇情况。经民政局经办人员调查了解,我县农村低保从2006年开始施保,2006年至2009年期间未发现王玉萍享受农村低保待遇,2004年至2009年期间未发现享受优抚、特困和老红军困难家属的危房补助待遇。
12.手机号码为133...2266的听众反映:古城镇五科村路况不好,希望早日修路。
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交通运输局,责任人为交通运输局局长邢玉宏,当事人为安步伟。
经调查,故城镇东良至五科村公路是一条连接东良、西良、李家山、五科4个村的一条乡道,全长约6公里,在2006年进行的路面硬化,经过10几年的运行,已超过使用年限,路面状况确已破损严重。目前,县交通局已按村通水泥油路“通返不通”项目进行上报,已纳入武乡县2017-2020年“四好农村路”专项规划,计划2018年进行实施,目前正在进行前期工作。经工作人员和当事人再次沟通,当事人对答复较为满意。
13.手机号码为134...9955的听众咨询:他是蟠龙镇人,56岁了,想申请五保,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怎么办理?
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武乡县民政局,责任人为武乡县民政局局长申俊杰,当事人为蟠龙镇郝先生。
工作人员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就五保申请事宜解释如下: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
凡认为自身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本人均可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说明劳动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受委托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代理人应将其申请材料全部上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告知其救助供养政策,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等无法自主申请的,应当主动帮助其申请。
14.手机号码为131...1290的听众咨询:农村危房改造的条件是什么?
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武乡县村镇建设管理站,责任人为武乡县村镇建设管理站站长赵耀平,当事人为姚小峰。
工作人员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就农村危房改造事宜解释如下:按照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优先位置”的要求,“十三五”期间农村危房改造以精准核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未纳入“建档立卡”的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困难家庭为补充。基本程序为个人申请、村委评议公示、乡镇审查认定、县级有关部门核查。申请人向村委提出申请后,应当填写《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解困申请表》,并提供户主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宅基地证、现住房情况、家庭收入等方面证件或相关证明;村委收到解困对象申请后,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和“四议两公开”初定解困对象,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报乡镇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完毕,再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确定为危房改造对象,相关资料报县农村困难群众解困工作领导组组织住建、扶贫、民政、财政等部门进行复核。
15.电话号码为132...2023的听众反映:11月份,有关部门修太焦高铁将他们村的水管挖断了,村民向供水公司反映,供水公司工作人员说是修太焦高铁挖断的,不归他们管。村委已经给埋上了,但是已经冻住了,还是吃不上水,希望得到帮助。
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武乡县丰州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为武乡县丰州镇镇长刘雪东,当事人为丰州镇曹村村民宋岩钊。
经丰州镇政府和曹村村委协调,太焦高铁项目部已承诺从1月9日起对丰州镇曹村自来水管网进行维修,及时解决村民饮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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